摘要:三年間,砸在網(wǎng)絡游戲上1500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700萬元,今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印象慶陽網(wǎng)訊 三年間,砸在網(wǎng)絡游戲上1500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700萬元,今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俗話說,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顯然,作為江蘇省武進區(qū)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的科長丁鑫,不僅肆無忌憚的貪污巨額公款,更是將公款用于“打游戲”。試問,如此挪用公款,將勞動者的血汗錢“揮霍”的一干二凈,丁某該當何罪?明知是公款,還要“頂風作案”,明知數(shù)額巨大,還要恣意揮霍。這種明知故犯的人將黨紀國法置于何地?令人深思。
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玩游戲的公職人員之所以敢于挑戰(zhàn)國法的尊嚴、道德的底線,除了不良風氣和監(jiān)管缺位等客觀原因外,關鍵還在于“我的地盤我做主”思想深入骨髓。只有“不義之財”這劑“烈性興奮劑”,才能攪亂道貌岸然之徒心中的底線,使其自以為“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冒然撲火,自取滅亡。
樹欲靜而風不止。作為掌握實權的科長,應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起好帶頭榜樣作用。雖說大部分人能夠以身作則、為民務實,但總是存在個別人員卻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作威作福。而追其緣由,部分人本身素質不高、法律意識不強當屬“禍首”;其次,正是由于一些人享有的部分“特權”使得他們“有恃無恐”。
透過此次事件。處理丁某貪污公款打游戲事件的關鍵不在于追究其貪污了多少,也不在于單純追究他貪污公款的去向。只有從筑高制度圍墻、織密監(jiān)督火力網(wǎng)、磨快懲罰之刃、占領思想陣地四方面入手,徹底將權力關進籠子,將不法之徒清出隊伍,將腐敗思想逐出潛意識,才能真正讓貪污公款打游戲事件消于無形。這,才是民之所盼!
編輯/張治賢
